從2004年開始開放澳洲打工度假簽證,成為現在年輕人出國完成夢想最間單的一條路,而且每年有超過5萬多人在澳洲使用這種簽證。 去澳洲打工度假,除了可以賺取比在台灣高的薪資之外, 若是在偏遠地區及農場工作超過88天就可以有第二年待在澳洲的資格,這真的吸引相當多想要待在澳洲的背包客,使用任何方式集到二簽 。
要獲得二簽其實相當不容易,很多人為了要集二簽,就花費很多交通費或住宿費,或是到薪資不高的農場工作,就是為了再延長一年的機會。若是無法集到二簽的背包客,可能會使用非法的方式獲得二簽,例如買假二簽。導致現在移民局在審查二簽資格上就格外的嚴格。
以下就是一位去澳洲的背包客,有一天求助我們。在補件的過程,一直被澳洲移民局刁難的過程,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拿到簽證。所以若是真的想要一開始就集二簽的人,我們都是建議以交換食宿的方式來獲得二簽資格。
以下是在補件的過程~
8/8 收到移民局通知,需補齊相關證據證明和二簽工作的真實性。
第一次補件:
1. 重新上傳三份工作的1263表格。
2. 簽立同意移民局查銀行帳戶資料的同意書。
3. 工作期間銀行紀錄(Bank statement)。
4. 填寫移民局的Job Description單。
5. 每一份工作需有雇主的reference letter。
6. 每一份工作的薪資單。
7. 曾經在當地(每一份工作地點)居住的證據,例如車票、帳單等。
10/11 收到移民局通知,需再補文件
第二次補件
1. 澳洲的良民證: 這真的相當麻煩,須透過移民局給網站填寫相關資料後,把它印出來簽名。然後再上傳到指定的上傳系統。最後澳洲會寄正本到台灣,收到後再上傳到澳洲系統去。良民證申請費用:澳幣42元
11/11 收到移民局通知:
此份工作的ABN號碼,經查證曾經被濫用申請簽證,因此必須再提供進一步的證據,證明這份工作聲明。
之前提供的雇主給的資料,已被審核為不真實的,因此無法接受這份資料。
為何會出現以上這種問題呢? 因為現在有很多說會幫你集二簽的雇主,但事實上都沒有幫你報稅,所以移民局審查為不真實的資料。所以想找集二簽的雇主之前,必須要確認他是信任的雇主喔~
以下是還需要提供的資料:
銀行紀錄: 必須涵蓋所有的工作期間,如果提供的工作為無給薪的交換食宿,這仍然是很好的佐證資料。
公車票、住宿或其他收據等有顯示你的名字(與護照上的名字相同)
注意:如果提供的資料無法顯示你或是雇主帳號或雇主的名字,則無法作為佐證資料。
第三次補件:
1. 每一份工作期間的銀行紀錄。
2. 每一份工作的總薪資單,須具備雇主名稱及地點。
3. 付現金薪資的信封袋。
4. 在當地居住的住宿收據,具有房東姓名及居住地點。
5. 另外提供在農場與雇主合照。
6. 聲明書: 聲明提供的三份工作都是真實的,並且提供的資料為合法,並且願意負全責。